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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纪委的大力支持和正确指导下,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和政治保障。我县2015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指数为87.82%,名列全州第二,全省第十三。
一、强化责任落实,健全责任体系
县委、政府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事关全局发展的大事、要事来抓,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明确任务分工,狠抓责任落实。
(一)强化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机构,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发展、稳定、民生”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了领导责任明确到位。今年,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共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5次,研究反腐倡廉工作8项。高度重视和支持纪检工作,在全县17个乡(镇)均设立了乡(镇)纪委,配备乡(镇)纪委书记15名、专职副书记5名;在13个县级重要部门设立单派驻纪检组,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设立双派驻纪检组,已配备纪检组长6名。
(二)强化工作落实。年初,召开县委常委会和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制发了《县2015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文件,对2015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身上,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负责。10月10日,在绒盖乡召开了全县落实“两个责任”现场会,17个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纪委乡(镇)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派驻纪检组和县纪委全体干部职工参会,县委副书记阿央邓珠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强化统筹责任。及时制发了《县2015年惩防体系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要点》,不断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研究制发了《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责及工作制度(试行)》、《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案件线索移送制度(试行)》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定期对反腐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听取履职情况汇报。认真执行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案件相互移送制度,今年来,共召开联席会议2次,接受移送案件5件。
(四)强化责任追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作为工作业绩评定的重要标准。分县委书记与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副县长及其它县级领导干部,县级领导干部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两个层面层层签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责任书》,全县科级以上干部签订了《落实“两个责任”承诺书》300余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体系。在时间上实行集中检查、日常监督、年终考核相结合;在方法上实行纪委考廉、领导述廉、群众评廉相结合;在形式上采取单位自查、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走访座谈、民主测评、组织评议、综合评估、即时反馈等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
二、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工作,灵活学习方式,注重实际效果,进一步筑牢领导班子成员思想道德防线。
(一)突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全县加快建设文化强县的总体规划,先后制定了《县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县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制订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到总体目标与局部目标、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了领导机制、协作机制和考核机制,使廉政文化建设更加组织化、规范化。
(二)突出学习教育,提升个人素养。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范围进行集中学习,县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认真学习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读本》、《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办法》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等党内法规,有力促进了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意识。县委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2次,县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到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300余场(次)。
(三)突出警示教育,提升廉政意识。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集中收看反腐教育片、警示片2次,在县电视台开辟廉政专栏滚动播放警示片,邀请省委巡视组组长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讲座,剖析典型案例,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意识,常思贪利之害,自觉遵守廉政纪律和规定。强化岗前廉政教育,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今年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对67名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四)突出宣讲教育,弘扬廉政文化。县委成立了思想政治理论宣讲组、宗教领域宣讲组和政策法规宣讲组三个宣讲组,由3名县委常委任组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风建设、“六五”普法和“三下乡”等活动,深入乡(镇)、村、社区、学校、企业等深入开展廉政“大宣讲”活动29场次,组织群众文化活动14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3万余人。深入挖掘廉政文化内涵,在县委、政府办公区域和绒盖乡设立了廉政文化教育长廊。
(五)突出舆论宣传,营造廉政氛围。建立健全廉政警示信息提醒制度,在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召开、重要工作开展、重大事件发生时机,通过在《手机报》中开设廉政短信平台的形式,向广大干部发送廉政警示短信,确保了警示提醒到位。通过在县电视台开辟廉政专栏,滚动播放廉政法律法规,向全社会公布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民意调查热线和全县廉政工作动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今年累计发送廉政警示短信1394条。
三、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惩防体系
坚持用制度规范从政,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健全完善腐败治理监控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一)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县委议事规则》、《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是涉及重大问题的决策都通过集体讨论,严格按照议事规则执行。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坚持定期、不定期地与班子成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注重发挥班子的整体合力。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例如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重大项目的建设等,始终坚持不酝酿充分不上会,不形成统一意见不公开,较好地坚持了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建立完善领导干部约谈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三早三卡”预警机制,建立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向县纪委全委会,县级部门内设科室负责同志向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述责述廉制度,执行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月公示”和“季督查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推进源头治理。
(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确定行政权力事项3901项,其中:行政审批209项、行政处罚2847项、行政征收72项、其他297项。投资76万元,建设了县级权力公开运行平台,做到凡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必须进入市场,实行公开招标投标拍卖。
(四)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强化对权力集中部门和资金、资源密集领域的监督,规范约束权力运行,推动“阳光政务”工作深入、持久、规范、健康发展。定期选派部门轮流上线,录制电视访谈节目,公布“阳光政务”服务热线,受理群众投诉。县政务中心共入住13个单位,可提供办理行政审批事项58项,通过集中“一站式”服务,为群众办事提供了方便。设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17个,为区乡农牧民群众提供便携服务。投资46万建成并投入使用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通过在县政务中心安装摄像头(球机),实现对各个窗口全覆盖监控,助推各窗口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干部形象,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切实强化预算管理,建立以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等有机统一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程序,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公务卡改革,截至目前共办理公务卡521张;严格转移支付保障序列,做到资金安排重点突出、项目执行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凸显绩效;加强财政结余资金管理使用,将2011年以前的所有财政结余资金全部收回,收回的结余资金全部用于民生,重点解决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四、强化监督检查,保持高压态势
加强对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岗位正确履职的监督。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三早”预警纠错机制。
(一)重视联动监督。建立发改、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联合监督制度,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以及投资规模大、影响面广的重点项目,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早提醒、早防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信息,全程监督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重视民主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重要会议、重大事项,均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参与。人大、政协机关通过听汇报、视察、座谈、评议和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等形式,切实加强对政策法规执行、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今年来,共组织20名州、县人大代表和22政协委员开展专项视察4次,提出意见建议19条。
(三)重视审计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和民生项目的审计整改力度。对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审计8个,审减资金28.59万元,完成其他审计项目20项。
(四)重视社会监督。重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从县人大、县政协和退休干部等层面聘请5名特邀监察员,通过进村入户、明查暗访,对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干部作风建设等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实行值班受理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使监督不留“死角”和“盲区”。
(五)重视农村监督。建立156个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村配有1名村务监督员,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研究制定了《县支农惠农资金监管情况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加强农牧区党务、政务公开,强化支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重点围绕粮食直补、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直接发放到户。今年累计开展专项检查2次,发现问题4个,提出整改意见4条。
(六)坚决反对腐败。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积极支持执法执纪机关对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的腐败行为的查办和处理。坚持不廉洁行为不放过,查处了不公开不放过,公开了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特别是对行贿受贿、赌博放水等严重败坏党风党纪的行为,进行从严查处、从重打击,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今年来,我县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1件(其中本机关收到12件,上级转办9件),初核14件,办结12件,转立案7件,结案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
五、强化作风建设,规范从政行为
将作风建设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干部管理和维护群众权益相结合,着力规范从政行为。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群众工作全覆盖活动,县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始终坚持“三个三分之一”制度,深入开展“走基层”活动,带头深入全县158个村(社区)、5家企业、20所学校、4家县医院走访调研,通过“促膝问计心贴心谈、深入基层面对面听、拓宽渠道背对背提”三种方式征求基层党员干部、农牧民群众、寺庙僧侣意见建议1400余条,并对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建立工作台账,解决实际困难问题95个。
(二)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一是将20个重点整治问题分解到12个牵头单位,以活动进程为主线,逐步完成各项任务,做到按照时间节点,做到每项任务有牵头单位、都有人负责,共召开专题联席会议3场次,部署工作26余项。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七项规定,研究出台了《县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六项规定》,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敛财情况,按照《关于禁止国家工作人员大摆宴席的纪律规定的通知》,对2名领导干部子女,2名国家工作人员婚宴规模进行了审查。三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共有49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主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正在建立全县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四是大力提倡厉行节俭,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强化节假日厉行节俭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党务公开,修订完善并新增公开项目47个。五是研究制定了《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县382名党员领导干部作出承诺。今年来,县纪委先后2次通报了3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戒勉谈话4人,下发通报文件14个,通报批评45个单位28个人,通报督办8个单位,一些突出的“四风”问题得到一定遏制和解决。
(三)强化干部管理。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明确界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具体内容。建立群众监督制度,干部考核前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二是完善干部任用廉政审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谈话,对新提拔67名进行了集体廉政教育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提出廉政审查意见。三是强化干部管理。严格落实《县干部队伍管理办法(试行)》、《州乡镇干部管理办法》和《五个坚决、十二个凡是》等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对7名长期不在岗干部停发工资。
(四)维护群众权益。一是拓展诉求渠道。通过设置县委书记和县长信箱、群众意见征集箱、公布民生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并责成相关职能部门限时办结,目前共在县纪委办公区等地设置意见征集箱20个。二是实行接访制度。建立完善了县、乡党政领导接访日制度,县级领导轮流挂牌,在县群众信访接待中心接待上访群众,当面受理群众来访,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限时办结,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今年来,县群众信访接待中心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14件,办结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