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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税务单位运转的必要条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于提高后勤保障能力,优化税务系统的服务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们在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方面依据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从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健全机制、把握关键、优化配置等方面入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我们很多单位仍然延用的传统固定资产管理模式,无论从管理的质量上还是效率上都难以税务系统管理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需要,固定资产的管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当前税务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规范固定资产的核算和会计处理
根据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财务部门加强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对固定资产实行总帐、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的三级分类核算制度,使会计信息清晰、准确,为单位的资金管理、资产配置、处置调拨提供信息和依据。同时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各单位必须根据自身特点,
建立科学的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按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及方法可借鉴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
(二)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
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强化各部门的分级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程序。逐步改变使用观念,从没人管、没人问、没人查到主动清查、主动报告、主动保养,防止固定资产流失。建立一套管理制度,包括购入、领用、调出、报废处理等规章制度,建立财产清查制度,保证资产的账面与实物相符。
(三)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有关制度
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的账、簿、证卡,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实行一物一个标签,卡、标签和实物相符。定时对每个部门、每个办公室资产进行全面核查清理,统一制作固定资产登记卡片和固定资产标签,同时对每件固定资产进行登记,设立《固定资产管理登记簿》,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档案。
(四)坚持日常清查,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
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对比,建立资产明细账。为保证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每季度对所属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每年对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清查固定资产帐与表、帐与物是否相符,是否按规定建帐。同时与财务部门进行帐与帐清查。
(五)强化固定资产的监督与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建立了资产采购、发放监督验收制度,严格领导审批、经手人签字、申领人签字。固定资产采购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管理部门和单位领导审批后进行集中采购再统一配发到使用单位。
(六)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统筹安排,合理利用,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资产效率,提高资产使用率。在对固定资产进行配置时,立足于现在,更考虑资产发挥的长远效率。针对各部门资产多占多用,一味追“全”的现象,严格按照标准对各部门设施的配置进行核定,从而减少盲目性,减少空置率,全面提高资产的利用率,优化各部门内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共享。
二、税务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工作仍然薄弱
固定资产的核算还不够规范,有些单位对资产只设总账,而没有按规定建立明细账、设置固定资产管理卡片,责任不明确,帐物无法核对;固定资产核销不及时,形成空壳资产,如已经按房改价格出售给个人的住宅类房屋,账面仍未核销相应的固定资产明细账,致使账实不符。
(二)“重买轻管”观念仍然比较突出,资产配置不合理
传统体制下,税务系统使用的资产一般不严格核算成本,不计盈亏,经费来源以财政收入为主。而对资产是重购置轻管理,没有制定健全的必要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或有制度也执行不好,造成资产购置随意性大,账目不清,闲置和浪费现象普遍。
(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还需完善
许多税务单位固定资产的划转、调动、赠予等财务往来关系复杂,但相当一部分固定资产的调拨、赠予等情况没有相关的权属证明,没有调拨的凭证,有的已经丢失,有的已经超过使用年限。
(四)清查盘点制度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通过清产核资的过程发现,许多单位对固定资产不进行定期盘点,清查制度流于表面,往往是资产一入账就脱离了监管,一经盘点,很多单位存在账实不符的现象,且账实不符的原因也无据可查,极易造成固定资产的流失。
(五)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仍不够规范
许多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概念模糊,固定资产的报废、调拨和变卖不按规定的程序处置固定资产,脱离了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管,导致了部分单位的固定资产家底不清和流失;有的甚至没有任何责任人批准就随意处置,造成处置环节管理失控。
(六)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还不到位
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目标是要求账实相符,不仅要求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正确,还要求其账面数量与实物数量核对相符。定期对固定资产的实物数量进行盘点、核对时,由于人员的配置、部门之间的分工以及审计压力小等原因,不能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盘点的间断和后造成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难以及时发现,进而造成处理问题的时间滞后。
三、加强税务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首先要加大宣传改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力度,提高各税务系统单位领导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观念,增强自觉维护固定资产的意识;其
次要建立健全各种管理责任制,落实各个环节上的管理责任和经济责任,明确规定出对职责范围内资产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和责任承担方式;再者是要有健全的监督机制,有效地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部门内部层层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切实保证并不断加大对固定资产的监管力度。
(二)转变观念,创新管理,提高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要转变传统的国有资产管理观念,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上实行市场化运作,将共享机制引入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中,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在完成社会义务的同时,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的经济效益,实现税务系统固定资产使用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效果。各单位的资产管理部门应积极发挥领导调配职能,建立调剂体制,实行资产使用的动态管理,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适时进行调剂,这有利于现有资产存量满足增量需要,盘活单位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节约资金。在单位内部必须实行资源共享,以防止一个部门的设备闲置,另一个部门又要买设备的现象,最大限度的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率,达到减少支出的目的。
(三)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科学的管理机制
在固定资产管理中要有科学的管理程序和方法,以规范管理活动的常规运行。具体管理要本着渐进的原则,做好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改进常规管理制度,除了一般综合性的制度还应区分门类,探索制
定针对性的管理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切合实际,便于操作,特别要注意制度体系的完整性、配套性和可行性。引入适当的奖惩机制,能够更好地促进管理人员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有利于
固定资产的管理。健全规范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固定资产登记、使用、保管等制度,健全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做到账实相符,加强单位内部财产物资的管理,及时准确记录
资产的增减、结存、分布等情况,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严禁产生账外资产。只有建立健全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把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在管理中才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完善固定资产价值评估制度
税务系统的固定资产处于不断变动之中,随时都会有资产因损坏、过时,被处置、报废,也会有大量资产用于资产交换、租赁,或是被改扩建形成新的固定资产,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价值评估制度,着重监管应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管理,这样才能保证资产处置过程中不会出现资产价值流失。
总之,我们税务系统只有加大固定资产管理力度,更好地管理好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才能使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地提高,才能更好地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才能保证我们税务单位更好地履行行政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