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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位于北,为东延余脉,的典型山区县市之一,又是集“老、少、边、穷、山”于一体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到年底,有常耕地10.6万亩,财政收入1.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850元,辖4镇4乡,66个行政村,总人口7.8万人,农业人口4.86万人,占62.3%;国土面积3253平方公里,有“绿色宝库”、“物种基因库”、“天然药库”、“金丝猴之乡”的美誉。
一、林区农业发展现状
近几年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扶持下,林区认真实施“绿色产业兴区,生态家园富民”的发展战略,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同时,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立足地理资源优势,狠抓茶叶、干果、中药材、无公害蔬菜、草食畜牧业等五大特色支柱产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财政先后投入1000多万元,累计新修河堤10万米,中低产田改造0.8万亩,坡改梯0.3万亩,小流域治理15处45平方公里,有效灌溉面积达到了0.15万亩;修建村级公路108公里,建设沼气池5602口,各类蔬菜大棚150个,网箱100个,在遭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情况下,全区年仍然完成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0.6万亩,总产2.03万吨,同年1.73万吨增产0.28万吨,增幅16.2%;完成农业总产值1.91亿元,同比增长19.0%;农业增加值1.14亿元,同比增长15.6%;农民人均纯收入2850元,同比增加456元,增长19.05%。
(二)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业支柱产业建设
按照种植业上板块,畜牧业抓大户,水产搞片带的发展思路,我区结合结构调整,紧扣“8个1”、“5个10”工程项目,以专业村建设为切入点,在木鱼等乡镇建设了有机茶叶板块;在、和等乡镇建设了高山无公害蔬菜和低山大棚蔬菜板块;在、、、、、建设了中药材板块;在松柏、、木鱼、建设了干果板块;以养殖大户建设为突破口建设畜牧板块,确保了结构调整科学合理、有条不紊地实施。截止目前,全区可采茶园面积达到了1万亩,产量105吨,比上年同期增长32.26%;干果面积达到了10万亩,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中药材累计发展7.42万亩,其中年新发展1370亩,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0.23%;蔬菜是农民年增收的重要项目,全区完成蔬菜播种面积3.03万亩,比上年减5%,蔬菜产量达到了3.34万吨,增18.9%,产值达5000万元;支持畜牧业一直是财政支农的主导项目,年,我们以养殖大户为抓手,加快养殖专业村建设,抓大户、建小区、上规模、求增量、保质量,壮大畜牧板块,促使养殖业真正成为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目前,生猪养殖小区已初具规模,农民发展养殖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年以来,林区财政分别在农作物良种补贴、农作物重大疫病预警防治、动物疫病防治、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机购机补贴以及扶持生猪生产等方面投入359万元,提高了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有效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围绕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多年来,特别是年以来,我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各级财政的支持下取得了历史性突破。通过“五大板块”建设,发展有机茶、蔬菜、中药材、干果和畜牧业“五大生态产业”;财政每年贴息40?50万元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培植了木鱼有机茶公司、绿源、天宝、森康、康俊等农产品加工企业,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方式进行规范运作,辐射带动各类专业户3000多户。同时,大力发展蔬菜、茶叶、黄连、畜牧业等专业协会,努力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促进了生态农业的健康发展。
二、年以来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及利弊分析
年以来,林区人民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制定了一系列的支农惠农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实施,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但是,目前财政支农政策措施与发展现代农业要求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财政支农投入仍然相对偏少,基础产业难以做大做强。几年来,财政先后投入一定资金,支持我区五大支柱产业发展。但是由于地处山区,各方面因素制约,发展生产的前期投入成本相对其它经济发达的县市高。一方面我区农业产业规模小、效益低,产业没有规模和效益优势,另一方面财政支农投入政策强调规模,扶优扶强,致使我区同其它发达县市相比,很难争取各级财政大力支持,进一步拉大了与发达县市的发展差距,如茶叶产业和中药材产业,有品牌优势,但无规模,难以达到省政府发展板块经济的最低规模标准要求,财政支持力度小,难以扭转茶叶、药材有品牌无产业优势的局面。
(二)财政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偏重农田水利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忽视其它软件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多年来,虽然各级财政先后投入大量的资金,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其支持只局限在加强农田水利、农村能源等方面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上。对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农业市场体系、服务体系、执法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等方面建设支持不够,甚至没有。由于农业产业体系不健全,农村现代物流体系没有建立,服务水平低,标准化生产难以推广,品牌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难以加强,致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低,很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形势。如我区茶叶产业,尽管茶叶加工实现了由手工制作向机械化制作转变,茶叶生产逐渐向高、精、深产品转型。但是由于联合协作生产经营机制、市场监控机制及网络营销机制停留在较低层次,仍然改变不了“有品牌、礼品茶,无市场”的局面,难以发挥联动效益。
(三)财政支农资金没有形成合力,难以发挥资金统筹效益。多年来,财政支农资金分别掌握在发改委、扶贫办、财政等多个部门,在缺少切实可行的系统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导致财政支持政策紊乱,资金统筹使用困难,项目实施范围和建设内容有相当程度的交叉重复,难以发挥资金统筹效益。
(四)财政对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农业技术装备支持力度小,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与现代农业发展相脱节。在现代农业发展方面,我区因财政困难等原因几乎没有投入,依靠的是单位自筹资金引进数量有限的设备,从业人员在推广过程中去逐步摸索,难以达到用现代物质技术装备农业、发展农业的要求。如乡村冷链设施缺乏严重制约了动物疫病防控空做的正常开展。
(五)财政支持农民教育培训形式落后,难以为发展现代农业培养高素质农民。近几年,我区在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开展了农业实用技术、“阳光工程”和新型农民等培训。几年来,共投入财政资金89万元,累计培训农民14000余人次。由于培训形式单一落后,技术人员知识老化,培训效果不太理想。
(六)财政支农项目要求资金地方配套,严重制约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的发展。林区是一个财政穷区,年财税收入仅1.3亿元,每年需向上争取转移支付维持运转。相关部门下达林区的项目任务都要求区财政配套资金,但是象这样的穷区、小区根本无力配套,同时,由于实施项目单位没有工作经费来源,迫使部门冒险违规挪用项目专项资金作为工作经费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样既影响了项目设计效益,又加重了部门压力和负担,也严重挫伤了部门争取财政支持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积极性。
三、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
作为承担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财政部门,在财政支农政策的设计和安排上,应按照现代农业的内涵要求,把思路统一到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高度上来,突破固有体制的束缚,加大投入力度,及时进行财政支农政策调整创新。
(一)围绕发展“旅农林”生态产业链,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力度
发展“旅农林”生态产业的过程,就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优化产业结构,统筹城乡发展的过程。农业是第一产业,也是基础性产业。但就产业而言,它与旅游业等其它非农产业相比具有明显的弱势,不但点多、线长,而且短期效益不明显,任何时候都需要政府强大支持力度和保护力度。就区域来讲,林区与其它发达县市相比,财力更弱,发展更困难,更需要中央、省财政的优先支持,确保财政支农投入优先增长、稳定增长的政策充分落实到位,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结合林区农业实际,突出财政支农重点
在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我区财政支农投入应突出以下几个重点:一是突出农业基础设施投入,重点抓好水、电、路的建设及改造和耕地质量的提升,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二是突出科技创新和科技推广投入,建立和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三是突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提升农口部门社会化服务能力,以适应农业产业对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需要;四是突出优势农产品良种引进培育、精深加工、贮运技术研究推广投入,重点抓好茶叶、蔬菜、干果、中药材以及草食畜牧业的发展,推进优势产业改造升级;五是突出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基地建设投入,充分发挥我区生态环境优势,打造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切实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实行项目申报公开透明管理,成立资金整合协调领导小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针对不同对象和环节,优化财政支农政策
财政项目资金作为政府引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手段,应根据不同的支持对象和环节,采用不同的支持方式,才能达到政策效果:一是加大财政无偿投入,在产业化经营中的纯公益部分,属于公共财政履行职能的范围,财政应无偿地投入。如农产品基地的基础设施包括水利工程、配方施肥、农田改造等;二是创立财政有偿投入,对于产业化经营中属于市场筹资部分,财政可采取有偿投入,支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三是继续加大财政贴息,鼓励企业使用银行贷款,进行深加工技改、优良品种繁育、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市场改建扩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等,财政可在一定时期内给予全额或部分贴息;四是实行以奖代补制度,对于龙头企业以及涉农部门开发引进推广良种和新技术,培训和指导农民,开展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引进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包装、储藏、保鲜等技术,申报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培育产品品牌、提供食品安全服务,开展市场信息服务、建立营销网络、举办产品宣传推广活动等,财政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支持。
(四)充分考虑地方财政实力,取消贫困县市地方项目配套资金政策
多年来,要求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政策”,脱离了贫困地区财力十分薄弱的实际,像林区这样特殊贫困地区,财政靠转移支付维持运转,实在无力配套资金搞建设,国家应该对贫困县市和发达县市区别对待,根据实际情况取消像这样的“生态富集区,财政贫困区”的特殊贫困地区项目建设要求地方配套资金的政策,并给予资金倾斜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