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现状调查报告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去年以来,随着乡镇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乡镇劳动保障所改革为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其性质由原来的国有事业单位变为民办非企业单位。近一年来,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经历了改革的阵痛,他们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改革为新起点,以服务为着力点,以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为落脚点,开创了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的新局面。
一、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现状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认真履行职责,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把“打工经济”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头等大事抓
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近几年来,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把发展“打工经济”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大事,摆在工作的第一位。
一是抓队伍,建立立体化的信息搜集反馈体系。在村组和已经外出务工的人员中聘请兼职信息员,建外出务工人员信息服务网点,发挥“金保工程”信息网络作用,与州和县(市)的职介机构联网,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常到外出务工人员家庭了解情况,建立联系,解决问题。89个乡(镇、街道、区工委)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聘有兼职信息员近3000人。
二是抓基础,建立完整的信息资源系统。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根据社区、村组提供的信息资料,建立新成长劳动力、农村劳动力要求技能培训、能工巧匠、外出务工、核发就业证、下岗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国有改制企业“4050”人员共8本台帐,掌握辖区用工单位状况、求职人员状况、外出务工人员状况。
三是抓培训,着力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素质。近几年来,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通过把外出务工人员输送到外地培训或聘师讲课的“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强实用技术培训,使劳动者学到一技之长,提高劳动者的就业率,提高劳动者的创业能力。建始县乡、县镇、县镇就是抓培训的典型。年,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组织培训3.8万人。
四是抓管理,引导农村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按照党委政府的要求,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把劳务输出作为支柱产业抓,千方百计提供用工信息,挖掘就业潜力,扩大就业渠道。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组织、引导、管理和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劳务中介组织行为。年,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组织劳务输出4万人。
五是抓维权,切实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在外务工人员66万多人,遍布于全国各地。每个乡(镇)外出务工人员少的数千人,多的达到近2万人。由于地域广、人员多,外出打工主要以自发为主,外出务工人员多从事苦脏累险的工作,工伤、工亡、非工伤亡时有发生,维护他们的利益摆在了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面前。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在工作经费紧缺、人手少的情况下,竭尽全力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权益。打工因工死亡,其家属与用工单位已谈好以5万元了结,乡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得知此情况后,组织人员赶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据理力争,应以市的社会平均工资进行补偿,使补偿金提高到14.6万元,维护了打工者的利益。据统计,年,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为外出务工人员维权278次,为1218名外出务工人员讨回工资528万元。
六是抓服务,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发展经济。对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发展经济,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联合其他部门提供信息、技术等,鼓励他们回乡创业。农民周基汉在家时一贫如洗,打工多年后,他在县城里拉起了建筑队伍,现有资产300多万元,全乡又有100多人为他打工,每年又可为乡提供100多万元的打工收入。谋道镇龙科村蒲志军,他多年在外打工,积累了一定资金,回乡承包了100多亩荒山,搞种植、养殖。我州出现了不少“打工乡(镇)”、“打工村”、“打工组”、“打工大户”。
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在组织劳务输出、发展打工经济上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功不可没。
(二)乡(镇)劳动保障各项业务工作发展迅速
在抓好打工经济的同时,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承担了很多具体的劳动保障业务工作。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同志们认真学业务,大力抓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推动了乡(镇)劳动保障事业的同步发展。
一是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州的很多工矿企业从农村招工,一些工矿企业又在乡村,形成较多的半边户。企业改制后,一部分职工回乡居住,劳动保障工作的服务空间,就需要延伸到农村、乡镇。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同志们经常深入到农村、深入到偏远山村,宣传扩面续保政策、退休人员调资政策等,nclass=GramE>垭组,居住着一个改制企业的职工蒲某,从屯堡到他家要坐2个小时船,走30里山路,来回2天时间。从年以来,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同志三入其门做参保工作,蒲某续了保。
二是狠抓社会保险扩面续保征缴。恩施市等县市每年将社会保险任务分解到乡(镇),把社会保险费征收等同财政收入,这种做法,加大了社会保险的工作力度,效果非常好。但同时也增大了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工作压力。目前,乡(镇)社会保险扩面续保征缴,大部分工作是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承担,组织参保对象缴费。多数县市对乡(镇)社会保险费的收缴,仍然是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代收代缴,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当“无名英雄”。年,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代办社会保险33351人,为外出务工人员代办养老保险1296人,代地税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3490.2万元,管理退休人员12514人。
三是依法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职责,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依照《劳动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指导督促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年,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指导8042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依法调解劳动争议210件。
二、存在问题
(一)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发展问题。
一是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转制后,其人员难以适应工作需要。据统计,目前89个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82人,县多数乡镇只有一名工作人员,市有2个乡镇无工作人员。存在着工作人员分布不均,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今后农村社会保险由劳动保障部门承担,农村社保的任务越来越重,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人员数量和素质都难以适应工作需要。
二是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年,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人均收入10500元,人均工作经费2900元。其待遇和工作经费处于乡镇低下水平,导致一部分工作人员情绪波动较大,畏难情绪较重。
三是工作与考核脱节,形成“两张皮”。多数县市将社会保险任务下到乡镇,而地税部门征收机构未能全部延伸到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事实上承担为地税部门代收代缴的职责,造成工作与职能脱节、工作与考核脱节的问题。
四是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推进将会面临较大困难。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转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后,其原来履行的管理职能已不再存在,将会造成工作中新的困难。
(二)发展“打工经济”,仍要解决的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外出打工缺引导。在培育信息中介、加强引导方面做得不够,农民获取打工信息渠道不畅,参与领域不宽,导致部分农民外出后成为“盲流”。从的情况看,约有60%以上的打工人员是随潮进城,其中约有20%的打工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工作无着落。
二是证件办理不容易。现在,外出打工人员必需的身份证、流动人口计生证、未婚证、健康证、外出务工经商许可证等证件办理既烦琐又费时,而且,存在着“人难找、收费高、办理慢”的现象。
三是劳动技能不适应。许多打工人员直接从田地步入工厂,从农村走进城镇,文化素质、社会经验、思想观念、法律意识、劳动技能都难以适应城市工作需要,只能靠出卖廉价劳动力获取一定收入。
四是农民工权益维护难。由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地位低,力量弱,加上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在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上,受到不平等待遇。在同一城市、同一企业、从事同一类型工作的农民工与单位正式工差别极大,“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利”。而在发生矛盾和冲突时,打工者自身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五是外出后引发的社会问题。由于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人走村空”,许多农户少了“顶梁柱”,村组公益性体力活无人干;农村社会治安隐患多,一些不法分子乘虚而入;许多家庭夫妻双双外出,造成子女学习无人管教,老人无人照看。同时,有的家庭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导致家庭不和,甚至出现家庭危机。
三、对策
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是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如何进一步履行职责,按照中央“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六落实的要求,确保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机构建设的高质量、高水平,以充分发挥基层平台重要作用,必须在措施上、职责上、机制上不断积极探索和完善。
(一)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
目前,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通过综合配套改革在逐步走向市场化运作,打破了“大锅饭、铁饭碗”思想,实行合同管理,量化了工作任务,统一了职责职能,统一了目标任务,统一了考核奖惩,按“农民签单、政府买单”的要求,建立了平等民事主体关系,坚持做到了“领导、措施、落实、效果”四到位,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定差距,还要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以人为核心,强化职能职责。一是规范工作模式,上下整体联动,形成大发展格局,各级有专人、专职、专责,在现有统一的牌子、统一的工作制度基础上,切实做到有经费、有目标、有考核、有奖惩,对中心工作人员有统一的要求,做到“七明确”:明确基本情况,明确岗位职责,明确辖区内基本情况,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劳动保障政策,明确服务对象,明确工作要求,做到解答政策一口清。二是统一中心运作模式,“以开发为重点,以服务为核心”运作,实践证明,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身处第一线,直接面对群众开展就业服务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工作,要充分发挥他们主观能动性,因地制宜围绕重点、难点工作,开发就业门路,服务经济建设,服从形势的发展,不断寻求自身发展出路,提高社会地位,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承担辖区内就业再就业、劳务输出、社会保险、就业援助、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服务工作,任务艰巨,要搞好各方面工作相结合。三是统一中心保障模式,要做到“人、财、物、责”相统一,做到人员专职、经费专拨、工作专管、考核专列,同时要解决人员流通渠道,进得去、安得下、稳得住以及后顾之忧,以确保职责职能放得下、管得住。在乡镇形成功能互补、城乡结合、协调发展的基层工作体系。
创新管理模式,在“精细”管理上狠下功夫。注重规范制度,统一建立再就业服务承诺、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工作评估、实绩考核、基础统计等完备的工作程序和办法,统一制作职责职能等制度牌,并公开上墙,统一制定就业申报,上门调查,帮扶工作和跟踪督查等制度,使基层工作人员服务工作有章可循,实现劳动保障特别是再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险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与此同时要解决中心人员素质提高问题,强化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
创新服务模式,坚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两个体系相结合。一是以乡镇资源为依托,积极主动开发就业岗位,开展面向家庭和个人的便民利民服务,结合离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需要,开发健身娱乐、老年、照料、钟点服务等岗位。二是创办实体,利用管理服务职能牵头组建产体,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三是以市场为导向,依托培训,引导创业,有力推动再就业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发展“打工经济”,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重点
深化认识,鼓励发展“打工经济”。势头强劲的打工经济,已对州域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应继续坚持把“打工经济”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头等大事来抓。在研究农业结构调整时,不仅要研究农业产业结构、布局结构、品种结构调整,更要研究农村劳动力结构调整。突破劳动力“离土不离乡”、小范围流动的狭隘观念,引导农民树立竞争意识和市场理念,让务工农民融入劳动力大市场,走出家门,跨进城门,打开财门。
加强引导,搞好全程跟踪服务。一是打造务工信息平台。着力培育信息中介组织,形成“县有信息中心、乡镇有信息服务站、村有信息服务员”的三级劳务信息服务网络。劳动保障、劳动力市场、人才交流中心等部门要在打工人员比较集中的重点区域,搜集整理各种打工信息,开展区际间的信息交流,定期组织劳务需求信息,减少外出打工的盲目性。二是建立外出打工基地。与上海、、深圳、北京以及沿海等大中城市的企业和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建立劳务协作关系。有目的地建立打工输出基地,减少打工输出成本,在“有业可就”的前提下,扩大打工规模。三是提供优质服务。按照“就近、快速、低价、优质”的原则,实行“一站式”办证,“一费制”收费,为打工人员办理好各种证件;尽可能地为打工人员解决外出后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安心、放心地打工;开通服务热线,建立县市、乡镇司法救助中心,为务工人员在劳资纠纷、工伤、病残等方面提供法律援助。
抓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劳动保障部门应坚持“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根据搜集的劳务信息,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培训打工人员。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培训“短、平、快”的实用型人才,突出“精一门、通二门,会三门”的实用技术和专业技能培训,对技能培训合格人员,评定技术等级,颁发上岗证和职业资格证书,提高职业技能。开展法律常识、劳动纪律、安全生产知识等专题教育,全面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整体素质。
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放宽打工政策。目前的户籍管理制度,限制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就业,限制了劳动力、人才的自由流动,必须进行改革,做到三个取消:取消农民就业的歧视性限制,取消农民就业的户口限制,取消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承包土地限制。改进政府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管理手段,完善相应的法律规章,促进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有序流动。
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完善土地流转机制。目前,农民外出务工存在两难选择:保留土地经营权,外出务工期间,田地可能抛荒;放弃土地经营权,农民如打不到工,回家生产无土地生活无着落。因此,必须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完善土地流转机制。这也是解决外出打工农民两难选择的有效途径。应制定出台土地流转政策,允许农民在政策范围内,对土地经营权实行短期转让、抵押,让农民有权根据自已家庭的实际情况确定土地流转形式,这也有利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
以强化服务来促进合理流动。一是积极创造条件,将外出务工人员纳入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范围。二是鼓励回乡创业,做活“回归”文章。高度关注外出务工家庭的留守儿童问题。三是认真落实最低工资制度,逐步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四是要营造环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外出务工致富和返乡创业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同时,把那些有政治头脑、有组织能力、有社会影响、有突出贡献的打工人员吸收到党团组织中来,并推选担任村干部,使他们真正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领头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