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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村镇建设与管理,改变村镇建设落后的现状,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关键所在。近期,我们组成调研专班,对我县村镇建设与管理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一、我县村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上世纪70年代以来,我县村镇建设先后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70年代末期,农村生产力相对落后,土地使用管制严格,较短耕植半径内的“兵落式”土坯房居民点和自然土路,构成了同时期村镇建设的主体格局;80年代,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力水平得到空前发展,村镇建设速度加快,砖木房逐步取代了土坯房,但村镇基础设施仍无明显改善,环境仍无明显改观;90年代以来,农村经济进一步搞活,富裕起来的农民拥有更多的资金实施住房改造。但由于原有村镇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进程缓慢,一大批农户放弃原有宅基地,开始沿路、骑路建设砖混结构的住宅。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县村镇建设水平与过去相比有了质的飞跃,农村面貌大为改观。但是,受生产力水平、经济发展速度和群众思想观念等因素的制约,我县村镇建设管理还相当落后,离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 村镇规划明显滞后。目前,我县大多数乡镇的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多数是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编制完成的,由于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不全,大部分方案没有组织技术评审,规划起点不高,线条较粗,缺乏真正的指导价值和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原有村镇规划的“硬伤”逐步暴露出来,越来越难以适应现代农村居民的生活需求。
(二) 村镇环境亟需改善。一是村镇道路建设进度缓慢。特别是大多数村庄道路还是自然路和碎砖石路,且长期受到自然、人为的损毁,“下雨一团糟,天晴一把刀”的出行现状一直没有大的变化。二是群众饮水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进展不快,目前全县还有很大一部分村庄居民饮用水质不达标。三是农村卫生状况差。垃圾乱到、污水乱泼、柴草乱堆、畜禽乱跑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不少地方随意搭设牛棚、猪栏、厕所等等,严重破坏了村镇环境。
(三) 村镇建设管理混乱。对农民自主建设缺乏积极引导和必要管理,农民沿路、骑路建房现象普遍,任意占用耕地建房、不按规划建房屡禁不止。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县国道、省道、县道两侧60%被居民占用,且朝向随意,杂乱无序,既影响村镇整体和谐,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不少隐患。
通过深入调查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建设管理主体思想认识不到位。一直以来,自上而下,各级政府“重城市,轻农村”的思想较重,认为城市建设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大,处于发展的主导地位,而农村建设对经济增长拉动力不强,不需要整体规划;把村镇规划建设理解成拆房子、搬村子等简单建筑行为,没有正确认识到只有搞好村镇规划,才能科学预测村镇发展方向,集约利用土地,优化资源配置,综合安排各项公共设施建设。不少乡村干部对新农村建设心存畏难情绪,认为建设新农村是国家的事,是上级主管部门的事,工作消极、被动,等、靠、要思想严重,对村镇建设与发展缺乏应有的积极性。大部分农村群众旧习惯、旧思想根深蒂固,在自主建设上缺乏大局观念和公共意识。二是规划编制工作不力。村镇规划专业人才匮乏。仅有的规划编制专业人员也主要把精力投入在县城规划的编制上,很少有人去关注村镇建设规划的研究和编制。规划编制工作职责不明。乡镇普遍认为村镇建设规划应由县建设部门编制,而县建设部门认为自己的职责仅限于村镇规划编制的指导和督促,具体工作应由乡镇人民政府自行负责实施。三是管理体制不优。乡镇建设管理体制不全。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为遏制农村杂乱建房行为,县建设主管部门曾在乡镇设置村镇助理员,专门负责农村地区村镇建设管理工作。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原乡镇建管所整体转制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只具备指导服务职能,执法权限上收,造成村镇建设管理和违法建设查处缺位,加剧了村镇建设管理的混乱。农村建设管理规划衔接不够。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村公路交通规划、安全饮水规划、能源利用规划、村镇布局规划及村镇整治规划等还没有形成有效衔接,导致土地、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在行使职权过程中,难以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四是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一方面,我县镇、村两级负债普遍严重,而农民对村级集体筹资建设基础设施又缺乏足够信任,村镇规划建设资金筹集十分困难。另一方面,尽管国家和省级对新农村建设投入了大量的项目资金,但大多比较分散,整合使用难度大,且多数需要地方配套,我县县、乡两级财力薄弱,对上级项目资金配套往往有心无力。
二、加强村镇建设管理的对策建议
要从根本上解决村镇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必须改变现有管理体制和机制,在发展方式上坚持新建与整治并举,在建设秩序上坚持控制与引导并举,在实施建设上坚持规划与管理并举。具体而言,就是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激活村镇建设的各种积极因素。新农村建设中的村镇建设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建设周期长,必须加强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一是加强新农村政策宣传。要向群众大力宣传国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方针政策,增强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意识。二是加强村镇建设规划法规的宣传。要灵活方式,进一步强化城乡建设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使农村干部群众认识到规划、建设与管理的严肃性和强制性,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建设与长远发展的关系。三是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的宣传。加大对村镇规划作用的宣传力度,使农村干部群众充分认识规划在提高农村居住环境和质量、指导各项建设、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诸多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群众转变观念,从“要我搞规划”转变为“我要搞规划”,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参与新一轮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 科学编制规划,有效提高农村土地综合利用水平。规划是建设的“龙头”和基础。没有良好的村镇规划,就难以实现村镇建设的科学发展和长效发展。我们要在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广泛征求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组织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开始着手全县乡镇总体规划的新一轮修编和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特别是在编制村庄规划时,要坚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标准和要求,统筹城乡发展布局,因地制宜地高标准规划。一是对城郊型村庄,如县城郊的大圣村、埠河镇郊的南村等,要充分利用县城、乡镇所在地集镇的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农民居住小区。二是对集市型村庄,如申津渡村(在申津渡集镇内),金红村和双仁村(在章田寺乡胡厂集镇内)等,要把村庄与现有的自然小集镇融为一体,统一进行规划。三是对新建型村庄,如花基台地区的陈榨村、保恒垸村等,要将多个小型自然村庄搬迁到地势、交通条件优越的位置集中建设新村庄。四是对改造型村庄,如埠河镇的杨潭村、马市村、合意村等,要通过重新规划和控制管理,将散乱建房逐步迁建到规划点。五是对整治型村庄,如孟溪大垸内的陆兴村、金岗村、永新村等,要积极搞好村庄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要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以新农村建设和血防整县推进为契机,加快完成新农村试点村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及时总结甘家厂乡陆兴村等试点村规划建设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县的村庄建设规划工作。当前,要加大村镇测绘、选址力度,扎实抓好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力争用2-3年时间内,完成全县乡镇村庄规划编制问题,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
(三) 创新投入机制,切实改善农村地区落后面貌。一是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当前,中央和省对农村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空前加大,全县上下要紧紧抓住这一重要战略机遇,加强对上联系,千方百计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扶持。二是要广泛吸纳社会资本。要研究出台激励措施和优惠政策,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流向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三是要加大本级扶持力度。县乡两级财政投入要逐步向村镇建设倾斜,设立村镇建设专项资金,加强对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四是要充分挖掘内部潜力。一方面,要用足用活“一事一议”政策,在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号召农民群众自愿投工投劳,积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要运用市场机制,通过盘活村级集体闲置资产,搞活农村土地流转等办法,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四) 提升管理水平,积极构建村镇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村镇规划管理机构。各乡镇要抓紧成立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机构,按照“以钱养事”的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经费,配备专人对辖区内的村镇规划和建设进行综合指导,有条件的重点镇、中心镇还要积极组建城管监察队伍。同时,加强规划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规划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逐步解决村镇建设无人管、管理质量不高的问题。二是强化规划监察。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协管员队伍,逐步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规划监察网络。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制止各种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确保村镇建设严格按规划进行。三是严格审批管理。严格落实“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的制度,对没有进行规划选址,或者是没有启动村镇建设规划编制的地方,暂缓办理建房审批手续。进一步规范“一书两证”的发放工作,有效调控农民建房行为。四是加强规划市场监管。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进入村镇的规划设计队伍要进行监督审查,严禁无证、超资质承担规划设计任务。对达不到规划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同时,积极推行专家评审规划制度和规划公示制度,切实提高村镇规划设计的社会透明度,确保村镇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廉洁、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