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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县“以煤补农”的形式和做法
“以煤补农”是**特色的“以工补农”,因为我县基本上没有什么地面企业或非煤企业,反哺农业唯有依靠煤炭企业。“以煤补农”总体说是一个农业投入问题,其内容就是将我县部分煤炭收入专项用于新农村建设,逐步解决比较突出的“城乡二元结构”和“煤农二元结构”问题。
1、产业带动。就是依托煤炭企业去带动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倡导鼓励煤矿企业“地下转地上,黑色转绿色”、“一矿办一企,一矿带一业”,逐步形成多元化产业发展的经济格局。郑村镇湘峪村办煤矿,连续几年,几乎把煤矿的所有收入都拿出来,共投资3**余万元用于发展旅游产业,搬迁民居、整修城堡、修建广场牌楼、停车场等,使明代建筑“三都古城”旅游景点初具规模。加丰镇仅87平方、公里面积,境内有年产几十万吨到l**万吨大小煤矿十座,是矿井最密集的地区,他们把“以煤补农"资金捆绑使用,扶持非产煤村,积极发展畜牧产业,扶持建立了养猪、养鸡、养羊等四个养殖园区。卧虎庄村**年投资350万元,成立惠丰科技养殖公司,生猪饲养量4**头,年出栏一万头。上坪村鸡场养鸡1.5万只,年销售土鸡蛋18万斤,年收入l08万元。全国十佳小康村之一的长畛村,依托村办煤矿,兴办第三产业,投资1500万元,建起了龙城大酒店,集餐饮、住宿、娱乐为一体,搞得十分红火。端氏、加丰、侯村等l3座煤矿建立坑口瓦斯发电站,在给煤矿增加收益的同时,也给附近村民送上了洁净的生活用气,全县目前约有8900户居民使用了煤层气。其中加丰、郑村等3个乡镇18个村3600户农民免费用气。
2、兴办公益。就是鼓励煤矿企业出资捐款参与农村交通、供水、通电等基础设施和农村教育、文体、卫生、养老等公益事业发展,全县煤矿用于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的资金累计约1亿元左右。郑村镇**年利用“以煤补农”资金,投资6**余万元,修建了贯通全镇的一级出境公路,平坦宽广,标准高,水泥铺面,质量好。今年,又投资400万元,动工建设覆盖十几个村,涉及数千人口的集中供水工程,解决农民饮水困难问题。侯村、夏荷、永安、长畛、五里庙等产煤村,从煤炭收入中拿出不等资金,采用不同形式,补贴移民新村建设和农民住房建设,这些地方统一规划,统一修建,统一标准,统一格调的农民新居气派大方,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样板。中村镇的所属煤矿,近年来投资300余万元,完成了各村的绿化、美化、整修等工作,这些举措,改善了生态环境,尽到了资源型企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义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3、结对帮扶。就是引导煤炭企业跨区域与无煤乡村结对子,开展“一矿帮一村,共建新农村”活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县共有246个行政村,其中有煤矿的村仅35个,就有200余个村既无煤矿,也无企业,这些纯农业乡村,基础条件较差,集体经济薄弱,经济发展缓慢,为了实现共同发展,我们以“穷富结对,企村联姻”的办法,采取“协商自愿,循序渐进,结对帮扶,互利双赢”的形式,鼓励引导煤炭企业自选区域,自择项目帮助纯农业乡村发展经济。郑村镇半峪煤矿近几年累计投资1500多万元,在固县乡云首村和当地联合办起了“万头”种猪繁育场和“万头育肥场”两个大型养猪厂,无论规模技术和效益在全县都是一流的,年出栏生猪2万头,带动了柿庄、十里等五个乡镇农村养殖业的发展。
4、基金助弱。就是凭借煤矿企业的资金优势,建立“扶困济弱”的帮扶基金。主要用于贫困学生就学、特困人群救助、残疾人员帮扶、农民大病医治、农村老党员和卸任村干部补贴等方面。据县煤炭局不完全统计,**年至**年,全县煤矿用于助学方面基金约260万元,用于特困、残疾人群救助资金约380万元,用于社会赈灾资金约2**余万元,对工龄达一定年限的农村干部和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都有一定数额的补贴。凡有煤矿的村,对本村考上大、中专学校的学生给予1**—2**元奖励,对年满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每年发放500—600元补贴。
二、在煤矿整合过程中“以煤补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煤炭经济是典型的资源型经济。煤炭属一次性能源,总有挖完的时候,所以煤炭企业一般都会经历起步一兴盛一繁荣一衰落的过程。我县煤炭产业,真正起步还没几年,可以说还没有真正发展到兴盛阶段。正处于上升时期,今年以来,根据《**煤炭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政策走势及我县煤炭企业的目前情况,不仅以“以煤补农”受到冲击,煤炭产业自身都受到严重影响。具体是:
1、煤炭企业面临产业整合的考验,开工不足。我县44座煤矿中,除5座县营煤矿**年改制外,其余39座,乡村煤矿(占85%),普遍存在起步迟(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开办),规模小、产能低、设备差“先天不足”的缺陷,绝大多数因整合而关闭,煤矿数量锐减,开工严重不足,春节后几乎没有生产。从09年省政府制定的煤矿复产条件看,安全门槛空前提高,一些持有“六证”的煤矿也因短期内整改无法达到复产标准而放弃复产念头,即便有条件有信心整改也因无法预测未来整合的政策变数思想动摇。目前全县44座煤矿仅复产7座,占生产矿井27%,还是最近才批准生产。煤炭企业有波动、有担心、有牢骚、有怨言,似乎前途未卜,既影响了有煤矿的的乡村“以煤补农”工作,又暂时影响了全县的财政收入。
2、煤炭经济呈现减收下行压力,出现亏损。煤炭产业作为全县的支柱产业可谓“一桩擎天”,煤矿数量减少,煤炭产量下降,势必出现行业亏损,最终会影响全县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据业内人士称,去年全县年产煤500多万吨,今年半年时间即将过去,估计全县煤炭产量很难达到400万吨,减收三成已是定局。原来依靠煤矿支撑和发展并且相当富裕的尉迟、加丰、五里庙等产煤村,已经出现经济危机,车辆封存停驶、欠费造成停电,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完全依靠煤炭经济维系的县级财政到底会受多大程度的波击,恐怕在后半年至年底就会显现出来。
3、“以煤补农”政策受到严重冲击。
“以煤补农”政策实施以来,尽管有范围、区域限制,时间不长,受众不广,分布不均,但毕竟还是惠及了一些地区农村和一方百姓,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实践证明,乡村煤矿在“以煤补农”方面是最有力、最直接、最有效的,它除了按政策规定上交一定比例的利税后,所有收入基本上都用于了“补农”,没有过多的消耗和“跑冒滴漏”,较之其它形式的“补农”效果更明显。但在整合过程中,恰恰是乡村煤矿这一块受影响最大,煤矿企业自身难保,“以煤补农”不会不受冲击。产煤乡村一下子可能“由富返贫”,新农村建设缺乏动力支撑,可能中途停滞;农村富裕劳力失去就业岗位,农民增收困难;靠煤炭带动的其它产业如运输等也会受到影响;“以煤补农”工作失去财力源泉,会举步维艰;财政收入成在煤,败也在煤,会出现大起大落。我县“三农"发展面临潜在危机,甚至诱发不稳定因素。
4、产业结构必须面对调整的痛苦挟择,应尽早谋划科学发展。一个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是需要多元化的,如果只靠一种资源一个产业去支撑,不仅是危险的,而且生命周期是很短的。我县产业结构中“一业独大”、“一柱擎天”的经济发展模式,就是很好的例子。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冲击下,面对全省产业整合的大趋势,不能在“危”中寻“机”,果断转身,发展煤炭的接替产业,很容易使经济发展由大起走向大落,出现“经济衰败,财政崩盘”。当然,一个产业在最赚钱的时候要放弃,去寻找另一产业去创业发展,是会很艰难痛苦的。但煤炭产业调整的大政策,大走向,整合重组的大趋势、大格局迫使你不得不去转型,在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是早调整还是晚调整,是主动调整还是被动调整,是提前调整还是滞后调整,是局部调整还是全方位调整,结果都是不一样的,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必须面对“浴火重生”的痛苦抉择。
三、推进“以煤补农”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近年来,县乡村都出台了“以煤补农”的相关政策,进行了大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为煤矿企业服务“三农”搭建了一个平台;为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创造了一个载体;为企村共建新农村提供了一个机遇。如果说煤炭资源的有偿使用是政府对企业的硬约束,那么“以煤补农”政策机制则颇具可持续发展的软效应。为了使煤炭产业在整合中健康发展,引导煤炭企业积聚更多的资金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造福人民,积极推进“以煤补农”工作的有效开展,提出如下思路和建议:
1、要加强政府引导。“以煤补农”的前提和基础是兴煤稳企,没有煤炭企业的兴旺发达,就没有“以煤补农”的财源动力。在产业整合过程中,政府虽不是主体,但不能放弃引导的责任,在当前煤炭企业极度困难的情况下,政府有责任引导帮助煤炭企业寻找接替产业,支持它们投资发展非煤产业项目,实现由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的转变,逐步走向经济多元化。我县煤炭及其延伸产业是在全县人民及广大农民群众经过多年努力做出重大奉献和牺牲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建议省政府对**这样的重点产煤县当前煤炭生产受到重大影响和波击的情况,予以关注,可否从非煤产业发展基金中切出一块,支持和引导**县逐步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由煤向非煤产业的平稳过渡,避免县域经济出现大起大落。
2、建立“以煤补农”的长效机制。从全省和我县情况看,“以煤补农”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区域性、覆盖窄、规模小、不均衡和缺乏统一规划等问题,同时“以煤补农”的做法都是由各地政府根据身自的实际情况采取的具体措施,临时性、随意性、活动性、应急性的因素较大,尚未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一种政策机制,建议省委、省政府利用**省作为全国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试点省的有利时机,加大“以煤补农”的工作力度,尽快出台“以煤补农”的实施意见,要明确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细则,建立长效机制,不论如何整合?不论整合成什么性质的企业都有义务支持补助当地“三农”发展,走出一条煤炭大省“以煤补农”,加快农业发展的新路子。
3、完善“以煤补农”的配套政策措施。“以煤补农”不搞“一刀切”,特殊情况特殊对待,该倾斜的必须倾斜。在建立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非煤产业发展基金和提取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基础上,针对**县除我们县乡村煤矿生产600万吨外,尚有省、市级大中型煤矿在我县境内开采的实际,诸如晋煤集团寺河矿、兰花集团玉溪矿、煤运集团东大矿和沁城劳改矿,以及“沁和煤业有限公司”等,全部投产后年产约在2**万吨以上,对我县农业生产条件、环境治理、生态建设都会造成相当大的压力和影响。建议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煤炭资源开采对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环境造成破坏的合理补偿政策机制,这既是一种政策倾斜,也是“以煤补农”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