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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发〔2003〕1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小组经过紧张有序的工作,筹建工作已基本结束,总体上具备了开业的各项条件。现将筹建工作报告如下。
一、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过
义乌市农村合作银行是在原义乌市信用联社的基础上于2003年11月开始筹建的,在义乌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密切关注和全程指导下,历时近一年时间基本完成了筹建工作。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义乌市信用联社被确定为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单位后,义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市长吴蔚荣任组长,副市长王奎明、朱江龙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义乌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名业务骨干组建改革指导小组,指导、协调义乌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工作。4月26日,成立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筹建工作,为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市改制领导小组根据(国发〔2003〕1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并结合义乌市实际,制定了《义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于3月12日上报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4月6日获得批准。4月27日,义乌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会议。至此,义乌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全面启动。
(三)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根据《浙江省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工作指导意见》,义乌市农村信用社于20*年2月10日开始清产。在信用社自查的基础上,聘请具有评估金融企业资质的金华安泰资产评估公司、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对义乌市农村信用联社和下辖农村信用社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清查。4月底,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并形成《义乌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清产核资报告书》和《义乌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净资产确认书》。经义乌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信用联社和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三方确认,并通过金华银监分局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的验收。
(四)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具体的筹建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筹建方案。根据《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批复书》关于同意组建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的意见,按照《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结合《义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方案》和《义乌农村合作银行可行性报告》等有关筹建材料。
二是召开原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4月下旬,义乌农村信用联社及所辖农村信用社分别召开原社员代表大会,并完成以下几项工作。(1)审议通过取消自身法人资格,与联社及其下辖各信用社合并,组建成立义乌农村合作银行,所有债权债务由合并组建后的义乌农村合作银行承继。(2)审议通过原信用社社员股金清理方案。(3)授权委托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向银监机构提出合并组建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的申请。
三是全面清理原信用社社员股金。对于原信用社社员股金,分四类情况处置:一是对愿意入股义乌银行的社员,自然人股将股金额增资至1000元、法人股将股金额增资至10000元,作为义乌银行的资格股。二是对不愿入股义乌银行的社员,股金予以同额清退。三是对既不愿增资又不愿退股的,将股金统一转入专户集中管理。列专户管理的股金,只享受分红,不享受股东的其他权利。四是以生产队名义入股的股金,原则上予以清退;不愿清退的转入专户集中管理。列专户管理的股金,只享受分红,不享受股东的其他权利。上述方案经联社及各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4月28日,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小组与各农村信用社联合公告,4月28日—5月10日,全面开展农村信用社股金清理工作。据统计,2003年末实际应清理股金24676户、5781.2万元,已清理21310户、5779.3万元,占应清理户数的86.36%、占应清理股金的99.97%,未清理股金3366户、19559.3元。
四是确定股金募集方案和募股对象,发起设立农村合作银行。义乌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严格设定入股条件,精心研究募股方案。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对义乌农村合作银行股金募集的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即:公开增资扩股方案和增资扩股指标,公开符合条件要求申请入股的法人、自然人名单,在《小商品世界报》上进行公告,并由银监办事处、纪委监察局、审计局组成入股资格审查监督组,负责对整个资格审查过程、结果进行全程监督。7月2日至7月9日,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对申请募集义乌农村合作银行法人、社会自然人股金资格认定结果在《小商品世界报》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经义乌农村合作银行资格审查监督组认定,符合募集义乌农村合作银行法人股资格131家法人,社会自然人4749人,其中:重点客户1666人、非重点客户3083人。根据银监会意见,义乌农村合作银行以发起形式设立,符合募股条件的法人和自然人在自愿的前提下于7月14日前签订了《义乌农村合作银行发起人协议书》,认购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的发起人股份,自愿发起设立义乌农村合作银行。
五是及时上报筹建申请。上述各项工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完成后,经浙江银监局审核同意,于8月4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报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申请,8月4日申请核准。9月9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筹建浙江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的批复》,同意筹建浙江义乌农村合作银行。
六是完成筹建准备工作。筹建申请批复后,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立即开展各项筹建工作,向发起人募集股份,起草章程(草案)、股东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义乌农村合作银行主要管理制度,选举产生了义乌农村合作银行中国教育资源网点73家,其中1家营业部、38家支行、34家分理处,分别为营业部、宾王支行、长春支行、春江支行、梅湖支行、稠城支行、大桥支行、城中支行、江滨支行、商城支行、城北支行、城站支行、陈塘支行、福田支行、下骆宅支行、尚经支行、荷叶塘支行、江东支行、青口支行、九联支行、稠江支行、杨村支行、江湾支行、后宅支行、城西支行、东河支行、夏演支行、上溪支行、吴店支行、义亭支行、佛堂支行、赤岸支行、苏溪支行、大陈支行、廿三里支行、北苑支行、前洪支行、柳青支行、凯吉支行、香港城分理处、商贸分理处、长江分理处、广南分理处、徐江分理处、东江分理处、绣城分理处、锦都分理处、官塘分理处、鹏城分理处、湖门分理处、塘李分理处、新凉亭分理处、杭畴分理处、王阡分理处、畈田朱分理处、新世纪分理处、合作分理处、田心分理处、王宅分理处、塔山分理处、倍磊分理处、毛陈分理处、东朱分理处、毛店分理处、溪南分理处、巧溪分理处、联合分理处、楂林分理处、东塘分理处、华溪分理处、中新街分理处、群星分理处、城东分理处。
义乌农村合作银行拟配备高级管理人员名,其中董事长1人,监事长1人,行长1人,副行长2人;财务、信贷、审计部门负责人各1名,营业部、支行正、副行长78人。义乌农村合作银行配备从业人员864人,具有从事过1年以上金融工作的人员占98%以上,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约占14%,大专学历人员约占60%以上,中专学历人员约占17%,中专以下学历人员约占9%。从业人员中,经济类专业从业人员约占23%,法律类专业人约占0.1%,计算机类专业从业人员约占0.6%,财会类专业约占28%,其中专业人员约占53%。
(五)拟定主要管理制度。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银行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的要求,起草了《义乌农村合作银行股东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义乌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责》、《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义乌农村合作银行行长办公会议制度(草案)》以及《义乌农村合作银行信贷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草案)》、《义乌农村合作银行贷款操作规程(草案)》、《义乌农村合作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草案)》、《义乌农村合作银行财务管理办法(草案)》、《义乌农村合作银行会计基本制度操作规程(草案)》、《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稽核工作管理规定(草案)》、《义乌农村合作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实施办法(草案)》、《义乌农村合作银行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草案)》、《义乌农村合作银行员工聘任聘用管理办法》等主要管理制度,将分别在一届一次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上审议通过。
(六)制定了经营方针及发展规划。义乌农村合作银行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的经营理念,坚持“质量第
一、稳健发展”的经营方针,进一步突出信贷支农这一工作重点,力争办成功能齐全、业绩优良、运营安全、服务优质的股份合作制社区性精品银行。具体目标是,至2006年末,总资产达到亿元,总负债达到亿元,存款规模达到160亿元,贷款规模达到115亿元左右,20*—2006年,分别实现利润1亿元、1.3亿元和1.6亿元,不良贷款分别控制在2.0%、1.8%和1.5%以内,农业贷款分别达到6.5亿元、8亿元和9.45亿元,占各项贷款分别为7.2%、7.8%和8.22%。经营方针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精神,发展计划切实可行,特别是能够充分保障支农信贷,达到“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改革目的。
三、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主要体会
(一)领导重视、部门配合。义乌作为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先行试点,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和关心。银监会、省政府和省联社领导多次到义乌视察和调研,听取有关改革工作的情况汇报,提出了改革工作的时间要求,对改革工作进行细致的部署,并对改革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认真的研究,提出了解决意见。金华银监分局、省联社金华办事处对筹建工作全程予以深入指导、大力支持。市委、市政府把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筹建工作的情况汇报,对筹建工作进行细致的部署,人大、政协、纪委也高度重视和支持,确保了筹建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市财政、工商、城建、土管、税务、人劳、审计等部门对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的组建工作给予了极大的重视和支持,在政策把握上给予积极地指导,为筹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证。
(二)积极稳妥、严谨规范。为切实把握改革原则和政策,严格按照国务院和银监会的规定筹建义乌农村合作银行,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及办公室先后召开会议数十次,特别是增资扩股方案、股金募集方案和股东资格认定方案,在充分酝酿、统筹考虑的基础上,几易其稿,最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并向人大、政协作了汇报。
(三)加强宣传、营造环境。重点宣传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市政府专门召开了义乌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义乌的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各级各部门支持这次农村信用社改革。通过宣传,各镇、街道,各部门对改革高度重视,广大原信用社社员和客户也对改革予以理解和支持,使信用社的业务经营活动得以正常开展。
四、下阶段工作安排:
一是积极做好开业准备。收集、整理、装订开业申报材料,于月日前报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待银监会批复后,凭新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向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申领营业执照。并立即召开成立大会,正式开业。
二是抓紧完善机构设置。根据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的经营管理职能,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当调整”的原则,对分支机构进行适当重组,达到既确保安全经营、又促进业务发展的目的。
三是尽快完成高管人员和部门负责人聘任工作。按中国银监会审核批准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办理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部门负责人的聘任手续,到岗履行职责。同时加强人员培训,使合作银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尽快适应新环境、新制度。
四是切实加强风险控制。按照内控先行的原则,对现有的规章制度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明确落实决策班子、经营班子在经营中的风险防范责任,使义乌农村合作银行更好地适应新体制的新要求,为打造现代金融企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新晨